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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天津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科目调整说明

2020-07-30

  报考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生:


 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业已结束,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即将于2020年10月份开始网上报名。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科目及初试大纲调整,现予以说明:
 

序号

原考试科目及代码

变更说明

初试大纲

1

0401Z2跨文化教育专业考试科目《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》或《735中外文化与汉语言基础综合》

取消《735中外文化与汉语言基础综合》,保留《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》

 

2

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试科目《803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》或《811电路》或《826化工原理》或《831宏微观经济学》或《849教育学》,《724教育心理学》和《849教育学》

取消《803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》、《811电路》、《826化工原理》、《724教育心理学》、《849教育学》,改为考《303数学三》和《831宏微观经济学》或《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》

 

3

040203应用心理学专业考试科目《201英语一》或《203日语》或《240德语》

取消《203日语》和 《240德语》保留《201英语一》

 

4

045400应用心理专业考试科目《204英语二》

改为考《201英语一》

 

5

045400应用心理专业初试科目《347心理学专业综合》

 

  修改,见附件

  其他科目暂不修订,科目设置及初试大纲请参考《天津大学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《天津大学公布2020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》。若有变动,以本年度9月份公布的《天津大学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》及《天津大学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考试自命题科目大纲》为准。请及时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yzb.tju.edu.cn)最新信息。

  学院咨询电话:022-27401809

  附1.347心理学专业综合科目大纲

  天津大学教育学院

  2020年7月10日